(公示簡本)
項目名稱:年加工20萬m2鋼化、中空玻璃生產線
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臨汾市熙泰格玻璃裝飾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18年1月
1.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加工20萬m2鋼化、中空玻璃生產線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臨汾市熙泰格玻璃裝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蘇俊 聯系人:蘇洪剛 聯系電話:18634737336
建設地點:臨汾市堯都區賈得鄉賈住村東北420m處。
立項審批部門:臨汾市堯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批準文號:堯區發改審批發[2017]38號
建設性質:新建
行業類別:C305玻璃制品制造
占地面積:33200m2,其中綠化面積:2430 m2。
項目總投資:1575.16萬元,其中環境保護投資21.5萬元,環境保護投資占總投資比例0.14%。
2.工程內容及規模:
2.1項目背景
(略)
2.2分析判定項目建設可行性分析
1)城鄉發展規劃
本項目位于堯都區賈得鄉賈住村東北約420m處,本項目不在臨汾市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因此,本項目的選址不違背臨汾市城市總體規劃。
根據賈得工業園區規劃圖,本項目位于高新技術產業區,本項目為新型建材類,符合園區規劃。
2)選址符合性分析
(1)環境敏感性相符性分析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本名錄所稱環境敏感區,是具有下列特征的區域”中規定的內容進行分析,本項目所在地的環境特征不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定的地區內,因此項目區域屬于環境“非敏感區”。
(2)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符合性分析
臨汾市及堯都區尚未劃定生態紅線,本次評價結合堯都區生態功能區劃和生態經濟區劃分析本項目對生態保護紅線要求的符合性。根據《堯都區生態功能區劃圖》,本項目位于VII汾河東岸土壤保持生態功能小區,不在禁建區;根據《堯都區生態經濟區劃圖》,本項目位于IV重點開發區,滿足生態經濟區劃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的要求。
本項目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
本項目符合資源利用上線規定。
(3)與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的對照
本項目所在地沒有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次環評對照產業政策進行說明。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相關規定,本項目不屬于淘汰類和限制類,因此,本項目符合******和地方的產業政策。
綜上所述,本項目選址、建設可行。
3.建設項目概況
3.1建設單位、建設性質
(1)項目名稱:年加工20萬m2鋼化、中空玻璃生產線建設項目
(2)建設單位:臨汾市熙泰格玻璃裝飾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蘇俊
3.2建設地點
本項目位于臨汾市堯都區賈得鄉賈住村東北約420m處,地理坐標為北緯36°0′59″,東經111°32′42″。項目占地為建設用地。項目北側為耕地,東側為廢棄地,西面為一庫房,南面為耕地。廠區距離東外環路僅740m,交通較為便利。
廠址地理位置詳見附圖5,四鄰關系圖見附圖6。
3.3工程投資及資金來源
本工程總投資為1575.16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企業自籌。
3.4建設規模
本項目年加工20萬m2鋼化、中空玻璃。
3.5職工人數及工作制度
職工人數:職工定員35人,其中管理人員3人,生產人員32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生產,每班工作8小時。
3.6項目組成
本項目工程內容包括生產車間、庫房等主要生產設施,綜合辦公區、生活區等附屬配套設施。項目占地為空地,設施均為新建??偨ㄖ娣e29528m2。目前項目正在辦理前期手續,尚未動工建設。
(略)
3.7原(材)料、燃料及動力供應
(略)
3.8生產設備
本項目設備均為新購,設置2條生產線。
3.9占地面積及總平面布置
本項目總占地面積約33200m2,項目廠區大門向北開,面對鄉間道路,連接東外環路,為工作人員、原料產品及其它貨物的出入口。
3.10公用工程
(1)給排水
1.給水
本項目水源引自賈住村自來水,可滿足本項目用水要求。
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生產用水(玻璃清洗用水、磨邊用水)循環補充水、設備冷卻水補充水,總用水量為0.642t/h、10.27m3/d。。
2.排水
生活廢水中餐廳廢水預先經隔油池處理后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和道路灑水抑塵;磨邊廢水經“沉淀池+蓄水池”處理后循環使用;玻璃清洗烘干用水循環使用;高壓釜設備冷卻水循環使用;項目廢水不外排。
水平衡(略)
(2)供電
由賈得鄉供電所供應,項目區配備一臺1000KVA變壓器,可以滿足全廠生產生活用電需求。
(3)供熱
項目生產供熱為電加熱,生活辦公區采暖采用空調。
3.11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略)
3.12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
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占地為廢棄荒地,根據現場踏勘,占地范圍內東部有少量的高洼不平的坑洼地需平整,無原有污染情況。
4.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簡況
(略)
5.環境質量現狀
(略)
6.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略)
7.評價適用標準
7.1環境質量標準
(1)環境空氣
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標準值詳見表9。
(2)地表水
評價區地表水為汾河干流(甘亭至臨汾)河段,水環境功能為農業與一般景觀用水保護,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V類標準限值。
(3)地下水
本項目所處區域地下水主要適用于生活飲用水及工農業用水,屬Ⅲ類功能區,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
(4)聲環境
聲環境質量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
7.2污染物排放標準
(1)大氣污染物
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二級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VOCs結合堯都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堯區氣辦發[2017]130號《堯都區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本項目不屬于重點行業,參照其中工業涂裝行業的排放限值。
食堂油煙污染物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小型規模排放標準。
(2)廢水排放標準
本建設項目生產廢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廠區綠化及道
路灑水抑塵,不外排,執行《城市污水回用雜用水水質標準》(GB/T18920-2002)表1中綠化標準要求。
(3)噪聲排放標準
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標準,其標準值見表16。
(4)固廢
一般工業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中的要求。
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標準修改單。
7.3總量控制指標
本項目無需申請總量控制指標。
8.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略)
9.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
(略)
10.環境影響分析
10.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略)
10.1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
10.1.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1)廚房油煙
項目設基準灶頭1個,屬于小型規模,項目就餐人數為35人,提供午餐。使用罐裝液化石油氣,屬于清潔能源,燃料燃燒后污染物產生量很小。擬在灶頭上方設吸油煙罩(風量≥2000m3/h),并安裝凈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煙凈化機組,建設通風排油煙煙道,產生的油煙及燃料廢氣由吸油煙罩集中收集后通過一臺油煙凈化機組凈化,由屋頂高空排放(并設計油煙煙道高出餐廳屋頂1.5m排放)。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小型標準要求(2mg/m3)。
(2)有機廢氣
中空玻璃生產過程中,涂膠工序所使用的的密封材料為丁基膠,屬于中性膠,具有良好的化學穩定和熱穩定性。耐熱性范圍-40~130℃,高耐熱溫度160℃,工作范圍
110~145℃。在將丁基膠放入機缸內預熱至100℃時,會有極少量的有機廢氣產生,在此不做定量分析。
封膠工序需用到雙組分硅酮玻璃膠,任何一組分單獨存在都不能形成固化,但兩組膠一旦混合就產生固化,固化過程中會產生微量的有機廢氣,如硅烷等非甲烷總烴。根據同類項目類比,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約為膠使用量的0.1%,生產中控玻璃時硅酮膠年用量約30t,則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30kg/a,以無組織排放。
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文件(晉氣防辦[2017]32號)“關于印發《山西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121號“關于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堯區氣辦發[2017]130號“堯都區大氣污染防止行動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堯都區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本項目并不屬于重點行業,參考上述文件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的相關要求,環評要求對布膠機上方各設置一臺集塵罩,共2臺,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送入1套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置,處理達標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排空。
該套裝置對非甲烷總烴的綜合去除效率在70%以上,本次取70%去除效率,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裝置風機風量3000m3/h,集氣效率按90%計,處理后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為0.63mg/m3,排放量為9kg/a。排放能夠滿足堯區氣辦發[2017]130號《堯都區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中工業涂裝行業排放標準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其他行業排放標準的要求。(15m高排氣筒,2.0mg/Nm3),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很小。
10.1.2廢水
項目用水主要為生產用水、設備冷卻水補充水及生活用水。
(1)設備冷卻水
項目夾膠玻璃生產過程中,高壓釜高溫(電加熱溫度約130-135℃,使PVB膠片軟化),需對其采用循環水冷卻,使溫度降到30-40℃,由于蒸發耗散,需定期補充新水,項目自建30m3/d地下冷卻池一個,循環用水量為30m3/d,蒸發耗散按3%計算,則每天補充新鮮水0.9m3/d,即270m3/a。
(2)生產用水
生產用水包括:磨邊用水和玻璃清洗水。
玻璃清洗水:在中空玻璃生產過程中,為了清潔鋼化玻璃表面的灰塵,需要仔細的洗滌,洗滌后鋼化玻璃烘干,鋼化玻璃采用玻璃清洗機組進行清洗、烘干,由于所使用的的鋼化玻璃本身非常情節,故清溪過程無需使用洗滌劑。清洗后的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SS,水質較好,該廢水通過機器自備的水箱沉淀后全部循環使用,故本項目清洗過程無廢水外排。因被烘干蒸發或跑冒滴漏等因素損耗的,需定期補充新鮮水,水箱循環用水量為3m3/d,蒸發耗散按3%計算,則補充新鮮水0.9m3/d。
磨邊用水:通過磨頭電機和磨輪來實現玻璃的磨削拋光,玻璃在磨邊時玻璃局部過熱,因此需用水沖洗磨輪和玻璃接觸部位,磨邊時產生的玻璃粉末會被水帶走,廢水由排水溝進入沉淀池,經靜置沉淀后,上層清液循環回用,下層玻璃粉末結塊后撈出作為固廢處置。項目建設60m3沉淀池一座,循環用水量按******48m3/d計,蒸發耗散按3%計算,則補充新鮮水1.44m3/a。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為職工洗漱、餐飲廢水,其水質與城市生活污水差別不大,主要含有COD、BODs、NH3-N、SS等污染物,項目共有職工35人,生活用水耗水量按80L/(人·天)計,年工作300天,則職工生活用水量約2.8m3/d,840t/a,廢水產生量按85%計,則生活污水共產生2.38m3/d、714t/a。采用旱廁,糞尿等收集后可作為農肥使用,職工日常洗漱、餐飲廢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后,用于綠化及道路灑水。
項目綠化面積為2430m2,綠化用水按1.5L/ (m2?d),綠化用水為765.45t/a(綠化天數為210d),生活污水用于全廠綠化及道路灑水抑塵(冬季)可行。
項目運營后嚴禁廢水外排洰河或汾河,綜上,全廠廢水實現“零排放”。
綜上所述,生產生活廢水經處理后,用于綠化和廠內灑水抑塵。項目廢水不外排,對外部環境影響較小。
10.1.3聲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噪聲主要為切割機、磨邊機、冷卻風機、空壓機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在70-100dB(A)之間。
各產噪設備的噪聲衰減至廠界,廠界的噪聲預測值為40.8~43.6dB(A),各廠界噪聲能夠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值的要求(晝間60 dB(A))。因此,本項目投產后生產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綜上,在建設單位嚴格采取以上措施后,經距離衰減后項目噪聲對距離項目420m處的賈住村影響較小。
10.1.4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切割產生的邊角料、磨邊產生的玻璃粉末和廢氣處理產生的廢活性炭。
綜上,本項目固廢得到合理處置。
11.建設項目擬采用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
投資估算
本項目的采取措施投資情況見下表。
本項目環境保護投資21.5萬元,占工程總投資1575.16萬元的1.36%。
環境保護設施一覽表
(略)
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略)
污染物排放清單
(略)
12.結論與建議
12.1 結論
12.1.1項目概況
(略)。
12.1.2環境質量現狀
(略)
12.1.3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主要為職工餐廳產生的油煙及硅酮玻璃膠固化有機廢氣。
(2)廢水
廢水主要為玻璃清洗廢水、磨邊廢水以及員工生活污水。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切割機、磨邊機、冷卻風機、空壓機等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在70-100dB(A)之間。
(4)固體廢物
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切割產生的邊角料、磨邊產生的玻璃粉末和廢氣處理。
12.1.4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氣
項目食堂燃用液化天然氣,油煙通過一臺處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屋頂煙囪排放。
硅酮玻璃膠固化產生的有機廢氣經2臺集氣罩收集后經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水
磨邊廢水和玻璃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蓄水池”處理后循環使用;生活廢水采用旱廁,糞尿等收集后可作為農肥使用,職工日常洗漱、餐飲廢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用于綠化及道路灑水,不外排。
(3)固廢
邊玻璃粉末、切割玻璃廢邊角料由廠家或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廢包裝由廠家回收利用,廢活性炭在廠內危廢暫存間內暫存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設置密閉垃圾箱,分類收集、定期由環置。
(4)噪聲
項目生產工藝均在封閉車間內進行,選用隔聲門窗,設備基體底座采取減振防振處理;選用性能好、質量可靠的低噪聲設備;廠區周圍、道路兩旁、閑置空地、噪聲源及塵源周圍均種植綠化隔音帶;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12.1.5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1)廢氣
對本項目廠界非甲烷總烴進行監測。
(2)噪聲
對本項目主要噪聲源和廠界噪聲進行監測。
總結論:臨汾市熙泰格玻璃裝飾有限公司年加工20萬m2鋼化、中空玻璃生產線建設項目屬于玻璃制品制造。通過評價分析,該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運營期間,只要嚴格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確保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切實地治理好污染源,嚴格管理措施,保證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三同時”,將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降低限度,在此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擬建項目選址及建設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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